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家繼簡字第000024號黃守義之民事上訴狀繕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師110年度家繼簡字第2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守義之民事上訴狀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家繼簡字第24號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黃守義之民事上訴狀,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民國113年5月2日民事上訴狀。
附記:第4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7  日
函 稿 代 碼:F012-1 公示送達公告(原告)
股       別:師股
書記官   易佩雯
 

  • 發布日期:113-05-17
  • 更新日期:113-05-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