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90號王仙助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南院揚民流113年度訴字第59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仙助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90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被告王仙助
  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3-05-15
  • 更新日期:113-05-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