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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90號王仙助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5日
南院揚民流113年度訴字第59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仙助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
。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90號拆屋還地等事件應送達被告王仙助
即王石輝之繼承人之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5 日
書記官 張鈞雅
- 發布日期:113-05-15
- 更新日期:113-05-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