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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0916號黄魁梧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10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南字第140916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
主旨:國、內外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黄魁梧之拍賣通知 (113年6
月12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南字第140916號債權人合作金庫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 (=97執全3011)與債務人黃全來等六人間
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
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202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0 日
民事執行處南股書記官楊家玲
- 發布日期:113-05-14
- 更新日期:113-05-1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