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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514號許淑鈴之履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5月13日
南院揚民繼113年度訴字第51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淑鈴之履勘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1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許淑鈴之履勘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4日下午2時30分勘測坐落臺南市南區白雪段543地號土地,被告屆時應在場等候。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3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5-13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