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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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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812號林瑋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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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5月10日
               南院揚民甲113年度訴字第81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林瑋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812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林瑋晟之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書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12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0  日
 
 
 
  • 發布日期:113-05-10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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