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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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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司執字第040441號盧義方之扣押薪資命令及移轉薪資命令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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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5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司執良字第404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盧義方之扣押薪資命令及移轉薪資命令各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項。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司執字第40441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盧義方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5-07
  • 更新日期:113-05-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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