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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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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小字第000568號白瀛淙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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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白瀛淙之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一份。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小字第568號給付電信費事件,應送達被告白瀛淙之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一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28日上午9時25分在本院第20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一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5   月  1   日
 
書記官 王珮君
 
 
股       別:祿股
  • 發布日期:113-05-01
  • 更新日期:113-06-2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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