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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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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721號仲信資融,陳奕均,陳鳳龍,黄啓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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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4月29日
               南院揚民順113年度訴字第721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黄啓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
      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721號清償借款事件應送達被告黄啓鋒之
    言詞辯論通知書、民事起訴狀繕本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
    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25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
    3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9  日


書記官   陳惠萍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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