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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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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0538號江武成之取回遺留物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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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實字第15053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江武成之取回遺留物通知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
公告事項:
      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50538號債權人江素月與債務人江武成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實股書記官康紀媛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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