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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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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1969號簡茂安之拍賣通知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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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良字第131969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42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簡茂安之公告應買通知 (113年4月29

      日起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良字第131969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簡茂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42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4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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