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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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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659號許家豪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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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南院揚民順113年度訴字第65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家豪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659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
    許家豪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
    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23日上午10時35分在本院第
    3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惠萍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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