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簡字第000631號梁雅貞之撤回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梁雅貞之撤回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簡字第631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梁雅貞之撤回通知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原告聲請撤回本件訴訟,如有異議,請依民事訴訟法第262條規定,請於收受本通知後10日內具狀提出異議,逾期視為同意撤回。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7   日
書記官 高培馨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