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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訴字第000598號王秀蓮即王添榮之繼承人之民事準備㈡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6日
南院揚民水111年度訴字第59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秀蓮即王添榮之繼承人民事準備㈡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訴字第59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王秀蓮即王添榮之繼承人民事準備㈡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書記官 高培馨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