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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35667號胡惟薰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合字第135667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9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胡惟薰之拍賣通知 (113年5月8日第
二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合字第135667號債權人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胡惟薰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9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民事執行處合股書記官林書婷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