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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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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南簡字第000281號黃文城之民事判決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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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黃文城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南簡字第281號返還借款事件,應送達黃文城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3年4月16日民事判決,節本如附件。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7  日
 
書記官 林彥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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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南簡281節本pdf
  • 發布日期:113-04-17
  • 更新日期:113-04-1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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