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000203號蔡旻芬之調解程序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1日
南院揚民辰110年度重訴字第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旻芬之調解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20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
告蔡旻芬之調解程序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23日上午10時30分在本院第
4調解室行調解程序。
附記:第15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1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3-04-11
- 更新日期:113-04-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