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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076237號邱金貴兼邱陳蔭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祥字第76237號
(委外案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3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邱珠惠即邱陳蔭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
(113年5月8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祥字第76237號債權人京城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邱金貴兼邱陳蔭之繼承人
等六人間給付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
,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39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9 日
民事執行處祥股書記官吳鸝稻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祥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3-04-10
- 更新日期:113-04-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