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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000083號董保沂之民事判決正本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董保沂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3款、第150條、第151條及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依據本院受理112年度家繼訴字第83號分割遺產事件辦 理。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董保沂得於上班日隨時來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四、主文:
兩造公同共有被繼承人董永昌所留如附表一所示之遺產,依如附表一所示方式分割。
訴訟費用由兩造各依附表二之應繼分比例負擔。
- 發布日期:113-04-09
- 更新日期:113-04-0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