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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6956號葉宏樺即葉再軒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慎字第126956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741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葉宏樺即葉再軒之公告三個月應買通
知 (113年4月8日至113年7月7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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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慎字第126956號債權人台灣金聯資產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葉宏樺即葉再軒間給付票款強制
執行事件,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741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3 日
民事執行處慎股書記官黃敏純
函 稿 代 碼:1.3.1 公示送達公告(中文版)(強30-1準用民訴149Ⅰ及150)
股 別:慎股
擬 判:擬 判
- 發布日期:113-04-08
- 更新日期:113-04-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