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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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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55號曾昱芹之視為撤回訴訟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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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2日
               南院揚民壬113年度訴字第5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曾昱芹之視為撤回訴訟函文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本院113年度訴字第55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曾昱
芹之視為撤回訴訟函文,現由本股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   日
 
 
書記官   鄭梅君
  • 發布日期:113-04-02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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