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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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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68號陳冠廷之起訴狀繕本暨通知書各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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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南院揚民揚113年度訴字第16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冠廷之起訴狀繕本暨通知書各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6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
    陳冠廷之起訴狀繕本暨通知書各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8日下午3時55分在本院第19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 發布日期:113-04-01
  • 更新日期:113-04-0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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