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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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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448號劉宗昇之通知書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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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南院揚民揚113年度訴字第448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劉宗昇之通知書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44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
    劉宗昇之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8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19
    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送。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鄭伊汝

 

  • 發布日期:113-03-26
  • 更新日期:113-03-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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