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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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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472號梁迎鉦,梁耿盛之言詞辯論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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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26日
               南院揚民丙112年度訴字第147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梁迎鉦、梁耿盛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472號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應送達被告梁迎鉦、梁耿盛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10日上午9時4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被告梁迎鉦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被告梁耿盛第2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6  日


書記官   謝婷婷

 

  • 發布日期:113-03-26
  • 更新日期:113-03-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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