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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8359號吳朝陽之拍賣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正字第108359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吳朝陽 (遷出國外)之拍賣通知 (113
年4月28日第一次拍賣)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正字第108359號債權人中國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吳平順間清償借款強制執行事件,應
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
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3南金職亥字第108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25 日
民事執行處正股書記官黃玉真
- 發布日期:113-03-25
- 更新日期:113-03-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