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429號許永騰之起訴狀繕本、言詞辯論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南院揚民禮113年度訴字第42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許永騰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
   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429號遷讓房屋等事件應送達被告許永騰
  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4月25日下午2時30分在本院第1
  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5  日

書記官   林耿慧

  • 發布日期:113-03-15
  • 更新日期:113-03-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