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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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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重訴字第000052號吳國禮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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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南院揚民丙113年度重訴字第5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吳國禮之民事起訴狀繕本1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重訴字第52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吳國禮之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5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謝婷婷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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