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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勞訴字第000010號守護者科技有限公司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南院揚民海113年度勞訴字第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守護者科技有限公司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勞訴字第10號給付加班費等事件應送達被告守護者科技有限公司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4月17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