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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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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05號蔡王瓊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書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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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南院揚民寧112年度訴字第8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王瓊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併撤回部分被
      告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0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蔡王瓊
    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併撤回部分被告狀繕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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