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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805號蔡王瓊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書狀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
南院揚民寧112年度訴字第805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蔡王瓊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併撤回部分被
告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第150條及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80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蔡王瓊
英之民事變更訴之聲明併撤回部分被告狀繕本,現由本書記
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再次國外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13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3-03-13
- 更新日期:113-03-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