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南小字第002137號李嘉雲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李嘉雲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南小字第2137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
    達被告李嘉雲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
    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4月18日14時50分在本院第18法
    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

附記:第1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8   日
書記官 曾怡嘉

 

  • 發布日期:113-03-08
  • 更新日期:113-03-0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