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婚字第000174號連玉瀰之判決正本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7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家喜112年度婚字第17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連玉瀰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第150條及第151條、第152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婚字第174號離婚事件應送達被告連玉瀰之民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於上班時間來院領取。
二、裁判書內容:113年2月29日民事判決。
三、主文:一、准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7   日
書記官   顏惠華
  • 發布日期:113-03-07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