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9608號李建輝即李永山之繼承人、陳茉妮即李永山之繼承之拍賣通知乙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3月6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良字第10960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李建輝即李永山之繼承人、陳茉妮即李永山之繼承人之拍賣通知(113年3月27日下午3時30分)1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9608號債權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與債務人李建輝即李永山之繼承人、陳茉妮即李永山之繼承人間返還消費借貸款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旨揭文書如附件。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3   月  6   日
民事執行處良股書記官陳鈺翰
 

  • 發布日期:113-03-06
  • 更新日期:113-03-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