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000142號李章根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3 月 4 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3)存 字第 142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142號提存人祭祀公業李偕俊與受取權人李章根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李章根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151 條第1 、2 項。
主 任 杜 孟 珍
- 發布日期:113-03-04
- 更新日期:113-03-0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