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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0922號王國懿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裁定正本、112年12月1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3日
南院揚民癸112年度訴字第922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國懿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裁定正本、112年12月1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922號代位分割遺產事件應送達被告王國懿之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民事裁定正本、112年12月13日準備程序筆錄影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5月15日上午10時40分在本院第20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6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3 日
書記官 王美韻
- 發布日期:113-02-23
- 更新日期:113-02-23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