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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010號方威然之書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南院揚民丁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方威然之民事言詞辯論㈠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方威然之民事言詞辯論㈠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岫雯
- 發布日期:113-02-22
- 更新日期:113-02-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