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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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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010號方威然之書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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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22日
               南院揚民丁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方威然之民事言詞辯論㈠狀繕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方威然之民事言詞辯論㈠狀繕本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
    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3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王岫雯

 

  • 發布日期:113-02-22
  • 更新日期:113-02-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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