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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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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營簡字第000057號羅智鴻、羅燕真、羅蔡秀珠、羅富謙之撤回狀繕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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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羅智鴻、羅燕真、羅蔡秀珠、羅富謙之撤回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營簡字第57號撤銷遺產分割登記事件,應送達被告羅智鴻、羅燕真、羅蔡秀珠、羅富謙之撤回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2  日
書記官 吳昕儒

  • 發布日期:113-02-22
  • 更新日期:113-02-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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