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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110號宋晴峯即許賢之繼承人之提存通知書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2 月 16 日
發文字號:(113)存 字第 110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110號提存人潘清茂與受取權人宋晴峯即許賢之繼承人間清償提存事件,應送達宋晴峯即許賢之繼承人之提存通知書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3 款、第151條第1、2 項。
主 任 杜 孟 珍
- 發布日期:113-02-16
- 更新日期:113-02-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