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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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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0年度重訴字第000203號黃鹿其之民事聲請調解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民事準備(三)狀繕本、民事爭點整理狀繕本、民事準備(四)狀繕本、民事辯論意旨(續一)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影本7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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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南院揚民辰110年度重訴字第20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黃鹿其之民事聲請調解狀繕本、民事準備(
      一)狀繕本、民事準備(二)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民
      事準備(三)狀繕本、民事爭點整理狀繕本、民事準備(四)
      狀繕本、民事辯論意旨(續一)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影
      本7件、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0年度重訴字第20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
    告黃鹿其之民事聲請調解狀繕本、民事準備(一)狀繕本、民
    事準備(二)狀繕本、民事陳報狀繕本、民事準備(三)狀繕本
    、民事爭點整理狀繕本、民事準備(四)狀繕本、民事辯論意
    旨(續一)狀繕本、言詞辯論筆錄影本7件、言詞辯論通知
    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6日上午10時10分在本院第1
    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于子寧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2-1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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