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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1354號陳秀珍之函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15日
南院揚民悅112年度訴字第135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陳秀珍之函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354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陳秀珍之函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5 日
書記官 洪凌婷
- 發布日期:113-02-15
- 更新日期:113-06-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