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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營簡字第645號周瑛琪即周謝梅之繼承人、呂文福即呂謝阿桃之繼承人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柳營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周瑛琪即周謝梅之繼承人、呂文福即呂謝阿桃之繼承人之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一份。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營簡字第645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周瑛琪即周謝梅之繼承人、呂文福即呂謝阿桃之繼承人之通知書附起訴狀繕本一份,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於庭期前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27日上午11時20分在本院第2法庭(臺南市柳營區義士路5段601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2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7 日
書記官 吳昕儒
- 發布日期:113-02-07
- 更新日期:113-02-07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