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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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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214號葉岷儒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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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6日
               南院揚民謙113年度訴字第21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葉岷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21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葉岷儒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26日14時30分在本院第17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6   日
書記官   彭蜀方
  • 發布日期:113-02-06
  • 更新日期:113-02-0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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