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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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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簡上字第000130號杜婷婷即黃玉英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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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2月5日
               南院揚民海112年度簡上字第130號
             
主旨:公示送達上訴人杜婷婷即黃玉英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簡上字第130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交通)事件應送達上訴人杜婷婷即黃玉英繼承人之準備程序通知書1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13日上午10時整在本院第15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黃怡惠
  • 發布日期:113-02-05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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