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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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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04號王玉龍,陳文章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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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玉龍、陳文章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0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王玉龍、陳文章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20日下午2時35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一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陳玫燕
  • 發布日期:113-02-02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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