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04號王玉龍,陳文章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玉龍、陳文章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1項第1款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0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王玉龍、陳文章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20日下午2時40分在本院第19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一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2 日
書記官 陳玫燕
- 發布日期:113-02-02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