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06084號郭素華之應買拍賣通知一件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2月1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源字第106084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66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郭素華之公告應買通知 (113年2月5

      日起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源字第106084號債權人凱基商業銀行股

      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郭素華間清償消費款強制執行事件,

      應送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

      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667號,聯絡電話:07-3351278亥

      組。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2   月  1   日
民事執行處源股書記官陳惠芳

  • 發布日期:113-02-02
  • 更新日期:113-02-02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