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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113號温晟銘之言詞辯論通知書、附民起訴狀繕本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南院揚民生113年度訴字第113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温晟銘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3年度訴字第113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温晟銘之言詞辯論通知書、刑事附帶民事起訴狀繕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6日下午2時50分在本院第28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1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玉芬
股 別:生股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6-26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