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69079號陳力安之應買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司執清字第69079號

(委外案號:112南金職亥字第59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陳力安之公告應買通知 (113年1月22

      日起三個月)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第151條

      。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清字第69079號債權人永豐商業銀行股份

      有限公司與債務人陳力安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應送

      達如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

      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本件係委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拍賣,委外案

號:112南金職亥字第596號,聯絡電話:06-2956566亥組

      分機20302。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8  日
民事執行處清股書記官陳麗欽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1-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