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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1434號曾郁閔之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稿)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南院揚民甲112年度訴字第1434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曾郁閔之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1434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被告曾郁閔之民事言詞辯論意旨狀繕本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附記:第8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9 日
書記官 陳雅婷
- 發布日期:113-01-19
- 更新日期:113-06-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