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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消債清字第000102號江雅雯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告(稿)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發文字號:南院揚112消債清耕字第102號
主旨:公告本院112年度消債清字第102號,債務人江雅雯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業經本院於113年1月19日下午5時整裁定開始清算程序。
依據: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83條。
公告事項:
一、公告日期:113年1月19日。
二、公告內容:如附件所示之本院112年度消債清字第102號裁定一件。
附件:本院112年度消債清字第102號裁定一件
函 稿 代 碼:E100-82 §83 開始清算程序裁定之公告
股 別:耕股
書記官 林政良
- 發布日期:113-02-19
- 更新日期:113-06-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