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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010號方威然之開庭通知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南院揚民丁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方威然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方威然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1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
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王岫雯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丁股
- 發布日期:113-01-18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