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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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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2年度訴字第002010號方威然之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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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南院揚民丁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方威然之言詞辯論通知書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訴字第2010號塗銷抵押權登記等事件應送達被
    告方威然之言詞辯論通知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
    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3月1日上午10時20分在本院第2
    1法庭行言詞辯論。

附記:第2次國內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8  日


書記官   王岫雯


 
函 稿 代 碼:E012-1 公示送達公告
股       別:丁股

  • 發布日期:113-01-18
  • 更新日期:113-01-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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