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yles/Common//images/newtaipei/inner_bg.jpg)
:::
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南簡字第1276號鄭宗權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1130111函乙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臺南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鄭宗權(身分證統一編號:R12*****23號)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函一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1年度南簡字第1276號分割共有物事件,應送達被告鄭宗權之言詞辯論通知一件、1130111函一件,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得隨時到院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2月22日下午3時整在本院第20法庭(臺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附記:第4次公示送達。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1 月 11 日
書記官 李雅涵
- 發布日期:113-01-11
- 更新日期:113-01-11
- 發布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